問題詳情

11 參加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之公務人員,若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最高得擔任第幾職等職務?
(A)十職等
(B)九職等
(C)八職等
(D)七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9231
統計:A(22),B(78),C(259),D(54),E(0)

用户評論

米漿漿】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7項但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且最近五年薦任第七職等職務年終考績四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得擔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八職等以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