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Yan Huang】評論
(A)有法源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非職權設置(B)故宮是公營造物,公營造物要依據組織法規設置(C)公營.....看完整詳解
【眼鏡哥】評論
(A) 國立故宮博物院是隸屬於行政...
【ch84088】評論
公物不等於公營造物公營造物為行政主體為達成公共行政之特定目的,將人與物作功能上之結合,以制定法規作為組織之依據所設置之組織體,與公眾或特定人間發生法律上之利用關係。公物為直接供公的目的使用之物,並處於國家或其他行政主體所得支配者而言。本題故宮博物院為公營造物,故(A)由行政院自行依職權設置,負有保管及展出藝術文物之行政任務》不得自行依職權設置,須有法規之依據(B)性質上屬於公物,透過「提供公用」之方式供社會大眾利用》公營造物(C)依現行法制,具有行政法上權利能力,因此在法律上有獨立性》公營造物為人與物的結合體,但不具獨立的法人格。性質僅為行政機關而非行政主體。(D)人民參觀國立故宮博物院而成立之利用關係,是私法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