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下列關於行政訴訟的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訴訟上亦有和解制度,但和解之標的必須與訴訟標的有關
(B)第三人亦得參加行政訴訟上之和解
(C)行政訴訟僅針對具體之公法上爭議進行裁判,尚未具體適用之抽象法規不得為行政訴訟之標的
(D)所有行政訴訟均採訴願前置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245
統計:A(34),B(120),C(349),D(67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政府資訊公開法、訴願決定種類

用户評論

壹貳參】評論

C 之重點應該是 “法規不得為行政訴訟之標的”, 正確. 行政訴訟之標的應該是行政處分。

聖智】評論

尚未具體適用之抽象法規不得為行政訴訟之標的 ,這句話講的是什麼阿,是指什麼,難道抽象法規不能為行政訴訟之標地嗎?那大法官不是都會解釋抽象的法規是否有抵觸憲法之類的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C: 法規指法律或行政命令,行政訴訟的標的非以上兩者,而是(1)根據兩者作出的行政處分(2)行政處分外的事實行為行訴§2: 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爭訟常見例外如下●憲法爭議,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解決,非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選舉罷免訴訟●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律師懲戒事件●刑事補償事件●國家賠償事件(注意雙軌制)以上是小弟淺見..有錯請不吝指正

阿偉】評論

訴訟→只針對具體事件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說假設A法規定 所有男生都不能開車上路你不能拿A法很不合理去提起訴訟必須等到你因為A法被罰錢,有了具體的處分之後才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