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貳參】評論
C 之重點應該是 “法規不得為行政訴訟之標的”, 正確. 行政訴訟之標的應該是行政處分。
【聖智】評論
尚未具體適用之抽象法規不得為行政訴訟之標的 ,這句話講的是什麼阿,是指什麼,難道抽象法規不能為行政訴訟之標地嗎?那大法官不是都會解釋抽象的法規是否有抵觸憲法之類的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C: 法規指法律或行政命令,行政訴訟的標的非以上兩者,而是(1)根據兩者作出的行政處分(2)行政處分外的事實行為行訴§2: 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爭訟常見例外如下●憲法爭議,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解決,非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選舉罷免訴訟●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律師懲戒事件●刑事補償事件●國家賠償事件(注意雙軌制)以上是小弟淺見..有錯請不吝指正
【阿偉】評論
訴訟→只針對具體事件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說假設A法規定 所有男生都不能開車上路你不能拿A法很不合理去提起訴訟必須等到你因為A法被罰錢,有了具體的處分之後才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