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刑法94年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幾倍?
(A) 十倍
(B) 二十倍
(C) 三十倍
(D) 四十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14343
統計:A(217),B(60),C(208),D(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竊盜、刑法字詞白話小細說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第 1-1 條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考這個感覺很不重要的?!

Flanerie1221】評論

警大就喜警考這種不重要的 重點不是重不重要 重點是可以考死你們他們就高興了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