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下列何者為褫奪公權之內容?1為公務員之資格 2 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3行使創制複決權 4行使選舉罷免權5 受赦免之權
(A)123
(B)12
(C)34
(D)13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4822
統計:A(83),B(387),C(23),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偽造文書

用户評論

】評論

刑法第 36 條:I從刑為褫奪公權。II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Tolker Chang】評論

中華民國刑法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

陳氏】評論

刑法第 36 條:I從刑為褫奪公權。II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