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通緝犯甲有多次槍砲及麻藥前科,警方據線報認為甲可能於其住處藏有槍械、毒品及其他共犯數名,因此警方乃埋伏探查,發現該住處人員出入複雜,因此決定改埋伏於地下室停車場攔車盤查甲,就在盤查之際,甲開車衝撞警方盤查人員,經警方開槍射擊後始制止,並逕行逮捕之。此時顧及槍聲可能驚動甲之同夥,因此直接進入甲之住處逕行搜索並查獲大量毒品、槍枝等物。搜索完竣後即刻陳報該管檢察署之檢察官,但是卻疏於執行後三日內陳報法院。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 因警方未陳報法院,因此取得之證據係違法取證2 警方疏忽未陳報法院係惡意、恣意之違法取證3甲具有多項前科,並且被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械等涉多項重罪,而警察未陳報法院尚屬輕微,因此國家之追訴利益優於甲之個人利益,所扣押之毒品及槍械具有證據能力4 警察違法取證與扣押槍毒,違反比例原則5警察可不陳報法院
(A)123
(B)13
(C)234
(D)4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5025
統計:A(82),B(461),C(95),D(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偽造文書、共犯、得逕行搜索

用户評論

【用戶】Benso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好怪的題目跟答案...

【用戶】Lee Gold Se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就是這樣..導致讓人目無法紀

【用戶】fuji7463_108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158-4 條違背法定程序 == 有證據能力違背法定程序 == 無證據能力 

【用戶】Be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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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fuji7463_108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158-4 條違背法定程序 ==> 有證據能力違背法定程序 ==> 無證據能力 

【用戶】Lee Gold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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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fuji7463_108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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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158-4 條違背法定程序 ==> 有證據能力違背法定程序 ==> 無證據能力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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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實務見解? 1 因警方未陳報法院,因此取得之證據係違法取證3. 甲具有多項前科,並且被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械等涉多項重罪,而警察未陳報法院尚屬輕微,因此國家之追訴利益優於甲之個人利益,所扣押之毒品及槍械具有證據能力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證據排除法則-個案權衡):29.警察原為偵查走私槍械而聲請監聽票,惟監聽過程偶然當中,發現受監察人販賣毒品等情事,對此另案監聽所取得之證據,依實務見解? 1 係違法取得證據,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證據排除權衡之規定 不一定2非違法取得之證據,無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之適用 3 可依另案扣押法理將另案監聽證據作為另案證據使用5有善意例外原則之適用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