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on】評論
好怪的題目跟答案...
【Lee Gold Sea】評論
法律就是這樣..導致讓人目無法紀
【fuji7463_108初】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58-4 條違背法定程序 == 有證據能力違背法定程序 == 無證據能力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依實務見解? 1 因警方未陳報法院,因此取得之證據係違法取證3. 甲具有多項前科,並且被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械等涉多項重罪,而警察未陳報法院尚屬輕微,因此國家之追訴利益優於甲之個人利益,所扣押之毒品及槍械具有證據能力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證據排除法則-個案權衡):29.警察原為偵查走私槍械而聲請監聽票,惟監聽過程偶然當中,發現受監察人販賣毒品等情事,對此另案監聽所取得之證據,依實務見解? 1 係違法取得證據,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證據排除權衡之規定 不一定2非違法取得之證據,無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之適用 3 可依另案扣押法理將另案監聽證據作為另案證據使用5有善意例外原則之適用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