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台鐵 郵局】評論
超過30天---暫時.....
【喵喵e】評論
(四)於客戶身分驗證完成前,限制該...
【Raye】評論
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第4條,第十一款 第六目1、應在建立業務關係後,不遲於 30 個工作天內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 序。2、倘在建立業務關係 30 個工作天後,仍未能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序 ,則銀行應暫時中止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及避免進行進一步的交 易(在可行狀況下,將資金退回原資金來源則不在此限)。3、倘在建立業務關係 120 天後,仍未能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序,則銀行應終止與客戶之業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