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un Fang】評論
第 12 條訴訟程序「不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2條 (無管轄權法院所為訴訟程序之效力)訴訟程序不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
【貼貼樂 ( ̄︶ ̄)↗】評論
甲殺乙於高雄,乙被急送臺北某大醫院急救,不治死亡。案件經由臺北地方法院先受理繫屬,高雄地方法院為調查證據之便,欲為本案實質審理。試問應經何法院之裁定? (A)由最高法院裁定 (B)由臺灣高等法院裁定 (C)由高雄地方法院裁定 (D)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1 年 - 101年身障五等-刑事訴訟法大意#8030答案:A 難度:適中30 於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發現對於案件無管轄權時,下列處理方式何者錯誤? (A)偵查中,檢察官應即分別通知或移送該管檢察官 (B)公訴案件,法院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C)自訴案件,法院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者,非經自訴人聲明,毋庸移送案件於管轄法院 (D)言詞...
【snoopy75smb】評論
(A)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O)(B)同一案件繫屬於有管轄權之數法院者,由繫屬在在先之法院審判之。但經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亦得由繫屬在後之法院審判(O)(C)法院因發見真實之必要或遇有急迫情形時,得於官轄區域外行其職務(O)(D)訴訟程序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X;不因無管轄權而失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