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之第三人,即為要保人
(B) 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
(C) 要保人得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D)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此項處分權,非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對抗保險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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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vick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此項處分權,非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對抗保險人保險法 第 111 條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前項處分權,非經通知,不得對抗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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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D)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此項處分權,非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對抗保險人保險法 第 111 條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前項處分權,非經通知,不得對抗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