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i Lin】評論
摘自網路奇摩問答 解釋性行政規則(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產生效力之時間則較為特殊,因為解釋性行政規則係指主管機關對於其主管法令所作之函示,如「內政部消防安全及危險物品管理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會議決議事項」,該種行政規則既以闡釋法令之內容為主,所以效力附屬於法令本身,因此解釋性行政規則係溯及自法令生效時予以適用,並非自解釋令發布時才生效適用。但對於同一法令條文,如果解釋性行政規則先後有不同之解釋,而又皆溯及自法令生效時皆有適用,將造成適用之困擾,應如何解決?有3種不同之見解:一、以解釋令是否有利於當事人為準:發布在後之解釋令如對當事人不利,本於信賴保護原則,不應溯及既往生效,而係自解釋令發布...
【arb7c】評論
法規生效日生效
【連詩涵】評論
自法規生效之日起發生效力
【106-警察.上榜了】評論
解釋性行政規則係溯及自法令生效時予以適用,並非自解釋令發布時才生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