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程序為何?
(A)書面向義務機關請求-與機關協議-協議不成提起訴訟
(B)書面向義務機關請求-與機關協議-協議不成由上級調解-調解不成提起訴訟
(C)書面向義務機關及公務員請求-與機關及公務員共同協議-協議不成提起訴訟
(D)書面向義務機關及公務員請求-與機關及公務員共同協議-協議不成提出仲裁-仲裁不成提起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142
統計:A(4248),B(414),C(131),D(50),E(0)

用户評論

Gugu Chen】評論

第 10 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註:協議書之法律性質屬行政契約) 第 11 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註:該損害賠償之訴為民事訴訟)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chucy】評論

提起民事訴訟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10 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註:協議書之法律性質屬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