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刑法第 141 條規定:「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眾場所之文告者,處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設有某甲觸犯本罪,法官欲科處其罰金最高額度,則可科處其「新臺幣」:
(A) 一百元
(B) 三百元
(C) 三千元
(D) 一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lin800221】評論

刑法第 141 條規定: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之文告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momo30344】評論

第 141 條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之文告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三千吧 因為141意思意思..(不然怎麼記--)3. 刑法第 141 條規定:「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眾場所之文告者,處拘 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設有某甲觸犯本罪,法官欲科處其罰金最高額度,則可科處其「新臺幣」

Fen】評論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97318

陳在天】評論

已修法,現行法已刪除侮辱公屬罪,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