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4 關於行政執行之間接強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間接強制方法包括代履行、怠金及沒入
(B)依法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採取代履行
(C)依法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得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D)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4544
統計:A(1669),B(46),C(203),D(85),E(0)

用户評論

asycolin】評論

沒入--行政罰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fish】評論

行政執行法 第28條(間接強制方法及直接強制方法)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