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如無特別規定,或行政當局無定出期間,行政機關作出行為之期間為:
(A) 七日
(B) 十四日
(C) 十五日
(D) 二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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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llen31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七十三條(一般期間)一、如無特別規定,或行政當局無定出期間,行政機關作出行為之期間為十五日。二、利害關係人申請任何行為或作出任何行為、促成採取措施、對於其應表明意見之事項作出答覆,或在程序中行使其他權力之期間,亦為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