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何者,非屬商品製造人責任之「責任主體」?
(A)商品加工業者
(B)商品設計業者
(C)商品輸入業者
(D)商品運輸業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8141
統計:A(8),B(59),C(30),D(699),E(0)

用户評論

黃依依】評論

第 191-1 條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之生產、製造、加工業者。其在商品上附加標章或其他文字、符號,足以表彰係其自己所生產、製造、加工者,視為商品製造人。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與其說明書或廣告內容不符者,視為有欠缺。商品輸入業者,應與商品製造人負同一之責任。

Angela】評論

第 191-1 條:商品製造人責任之主題包含製造人、生產人、加工人、設計人、輸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