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 下列何者不是清楚陳述課程目標的好理由?
(A)用來激勵學生學習
(B)提醒教師教學重點
(C)界定教學的方法
(D)確定課程是否具有效能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735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hing-Yu Hsu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因為清楚陳述課程目標絕對不會訂定 能使用XXX教學法   

【用戶】Mom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我想應該是指開始上課時利用告訴學生課程的目標讓學生有所準備、明白課程的重點、價值、應達到能力等等以激勵學生認真學習

【用戶】Yoshiki Li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教學的方法要因時因地因人而異  不能預先界定好

【用戶】yariya.lee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C)因為有課程目標,所以才會去想自己的教學方法哪種比較好,比較能適用於達成目標,如:我的目標是培養學生道德,就會想說用討論法比較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