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台灣法體系在戰後繼受了許多美國法的制度與概念,下列何者屬之?A懲罰性損害賠償學美國法律制度B契約自由學德國法律制度C罪刑法定學德國法律制度D慰撫學日本法律制度
【陳無名】評論
懲罰性賠償係一種特殊的損害賠償,目的在於改變或防止被告或其他人參與或從事與該案件相似的事項。懲罰性損害賠償之目的並非單純為了補償原告,惟原告可可因而獲得全部或部分回饋。例如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係源自美國法的制度與概念故本題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