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A 在臺籌措海外投資之資金,因擔心金額太大,未經同意蒐集公司員工身分證件、印章,至不同銀行冒名辦理小額結匯,分散匯出投資款項,請問A 的行為是否觸犯洗錢罪?
(A)有,A 使用人頭隱匿、移轉款項
(B)有,A 冒名並刻意分批匯款,意圖規避主管機關查緝
(C)無,A 的資金來源合法,與洗錢防制法定義之特定犯罪行為有異,且匯款目的亦為合法投資,非用以挹注犯罪或資助恐怖活動
(D)無,A 的行為在實務上相當常見,並無異常之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EE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犯的是偽造文書罪,而非違反洗錢防制法

【用戶】Ya-ping Siao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洗錢防制100分答問集跟這題有什麼不同?我覺得有差的只有這題是「利用公司員工」但問答集是「無特殊信賴關係之他人」嗎?

【用戶】Meow...?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因為他擔任的是「詐騙集團的車手」,以它舉的例子來說,帳戶取得是詐騙來的,符合「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詐騙來的錢是不法利益,構成特殊洗錢罪另外,詐欺罪本身就是洗錢防制法的「特定犯罪」,所以車手已知行為違法仍然幫助轉移不法所得,構成一般洗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