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為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乙為區域立法委員,兩人皆屬 A 政黨,但因理念不合於近日宣布退黨。依我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為後續最可能的發展結果?
(A)甲席次由 A 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中遞補
(B)乙席次由該分區第二高票候選人遞補
(C)甲成為無黨籍立法委員,乙席次重新辦理改選
(D)甲席次重新辦理改選,乙成為無黨籍立法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8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Ikki】評論

我自己的口語化解答 區域立委是靠自己選 ...

萬晉宏】評論

不分區立委是根據名單排序來選出候選人,因此有遞補制度

】評論

選票上有寫著乙名字被蓋上卜印選票上有寫著A政黨被蓋上卜印選票上無寫著甲名字被蓋上卜印所以有民意基礎的是A政黨及乙立委甲立委就像是公司指派的董事離開政黨(公司)就不再是立委(董事)

allie】評論

不分區立委靠黨,一旦退黨,就要有人來遞補

lys36.wordpre】評論

(以下僅節錄部分條文) (0890424 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四屆起二百二十五人,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一百六十八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四人。三、僑居國外國民八人。四、全國不分區四十一人。前項第三款、第四款名額,採政黨比例方式選出之。第一款每直轄市、縣市選出之名額及第三款、第四款各政黨當選之名額,在五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十人者,每滿十人應增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0930823 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