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us Li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三條 第一項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份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為限,始得為之。羈束處分通常為法律上明文規定,行政機關無裁量餘地,自不得附加附款。
【Ennis Jang】評論
a-行政機關作成羈束處分時,原則上不能附附款,但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成為確保該行政處分履行之法定要件,則得為附款b-行政機關為裁量處分時得附附款d- 依據行程法93條內容,得裁量之附款如下: 一、期限。 二、條件。 三、負擔。 四、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 五、保留負擔事後附加或變更,所以答案是可
【簡志帆】評論
a-行政機關作成羈束處分時,原則上不能附附款,但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成為確保該行政處分履行之法定要件,則得為附款b-行政機關為裁量處分時得附附款d- 依據行程法93條內容,得裁量之附款如下: 一、期限。 二、條件。 三、負擔。 四、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 五、保留負擔事後附加或變更,所以答案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