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吳展碩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項目納稅人說明土地為有償移轉時原所有權人指移轉時取得相當之代價。例如: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土地為無償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指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並未付出代價。例如:贈與或遺贈。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根據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待回贖時,再要求無息退還原繳稅款。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時受託人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35條第1項規定轉其自有土地。信託土地歸屬時歸屬權利人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 參考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兒童網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 5-2 條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5-2條(信託關係下土地增值稅之課徵)Ⅰ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35條第1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Ⅱ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