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A)結婚收受紅包禮金-公務人員正常社交活動(B)收受陞遷時朋友致贈的花籃-公務人員正常社交活動(D)出席廟會的宴客活動-公務人員正常社交活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 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 不利之影響。 六、下列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一)以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屬之名義收受者。(二)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或前款之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