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6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人民請求國家賠償被拒絕時,原則上應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B)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C)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得針對同

【評論內容】國賠法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宋太祖嘗彈雀於後苑,或稱有急事請見。上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之,對曰:「臣以為尚亟於彈雀。」上愈怒,舉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乎?」對曰:「臣不能訟陛下

【評論內容】趙匡胤曾在後苑用彈弓打鳥玩,有人報告說有急事求見,趙匡胤馬上會見,結果那人報告的事情是很普通的事。趙匡胤非常生氣,就責問那個人,那人回答:“我認為這件事比陛下玩鳥急。”趙匡胤更加生氣,用斧頭的柄撞擊那人的口,那人被.....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歐陽脩〈上范司諫書〉:「布衣韋帶之士,窮居草茅,坐誦書史,常恨不見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職,不敢言;或曰我位猶卑,不得言;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終無一人言也,可不惜哉!」文章評論為官者畏慎的態度,以

【評論內容】貧寒窮苦的讀書人,困厄地居住在茅草屋里,坐著誦讀經書史籍,常常抱怨自己不被朝廷重用。等到被任用,又說那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3 下列關於行政訴訟上共同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A)必要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不論有利、不利於共同訴訟人,其效力皆及於全體(B)原告請求撤銷之行政處分如係二以上機關共同為之者,被告應屬於固有必要

【評論內容】A.      行政訴訟法第39條: 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B.      行政訴訟法第37條: 二人以上於下列各款情形,得為共同訴訟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 一、為訴訟標的之行政處分係二以上機關共同為之者。 二、為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或法律上利益,為其所共同者。 三、為訴訟標的之.....

【評論主題】46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人民請求國家賠償被拒絕時,原則上應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B)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C)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得針對同

【評論內容】國賠法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宋太祖嘗彈雀於後苑,或稱有急事請見。上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之,對曰:「臣以為尚亟於彈雀。」上愈怒,舉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乎?」對曰:「臣不能訟陛下

【評論內容】趙匡胤曾在後苑用彈弓打鳥玩,有人報告說有急事求見,趙匡胤馬上會見,結果那人報告的事情是很普通的事。趙匡胤非常生氣,就責問那個人,那人回答:“我認為這件事比陛下玩鳥急。”趙匡胤更加生氣,用斧頭的柄撞擊那人的口,那人被.....

【評論主題】7歐陽脩〈上范司諫書〉:「布衣韋帶之士,窮居草茅,坐誦書史,常恨不見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職,不敢言;或曰我位猶卑,不得言;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終無一人言也,可不惜哉!」文章評論為官者畏慎的態度,以

【評論內容】貧寒窮苦的讀書人,困厄地居住在茅草屋里,坐著誦讀經書史籍,常常抱怨自己不被朝廷重用。等到被任用,又說那不.....

【評論主題】4 甲為某直轄市政府法制局行政救濟科承辦訴願業務之公務人員,甲所撰寫之訴願決定書,應以下列何者名義為之?(A)行政救濟科(B)法制局(C)直轄市政府(D)訴願審議委員會

【評論內容】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 5 條

 

地方行政機關依下列規定,分層級設機關:

一、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處、委員會:一級機關用之。處限於輔助兼具業務性質之機關用之。

(二)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

二、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一級機關用之。

(二)隊、所:二級機關用之。

三、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稱為隊、所、館。

第 9 條

地方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得依其組織與職能運作之需要,分設如下:

一、業務單位:指執行本機關目的之組織。

二、輔助單位:指負責秘書、總...

【評論主題】【題組】 ⑶電壓增益 vo/vi =?(8 分) vo(提示:此電路為一串-並之負回授放大器)

【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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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評論主題】4 甲為某直轄市政府法制局行政救濟科承辦訴願業務之公務人員,甲所撰寫之訴願決定書,應以下列何者名義為之?(A)行政救濟科(B)法制局(C)直轄市政府(D)訴願審議委員會

【評論內容】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 5 條

 

地方行政機關依下列規定,分層級設機關:

一、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處、委員會:一級機關用之。處限於輔助兼具業務性質之機關用之。

(二)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

二、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一級機關用之。

(二)隊、所:二級機關用之。

三、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稱為隊、所、館。

第 9 條

地方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得依其組織與職能運作之需要,分設如下:

一、業務單位:指執行本機關目的之組織。

二、輔助單位:指負責秘書、總...

【評論主題】19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 條規定:「為保障公務人員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依本條規定可知,關於公務人員權益之保障,相對於其他公務員法規,其性質為:(A)特別法 (

【評論內容】按保障法第一條已揭示本法係居於特別法之地位,於保障法公布施行後,屬保障法保障之事項均應優先適用保障法之規定辦理。http://www.csptc.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43&Page=2574&Index=-1

【評論主題】3055關於自然人之住所,民法規定:(A)由個人自行決定住所之數量 (B)並無規定(C)其住所數量並無限制規定 (D)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評論內容】第 20 條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評論主題】3462審判時,檢察官提出被告偵查中之自白,被告則向法官表示因受刑求而自白,法官應如何處理?(A)法官得斷然排除以該自白作為判決依據(B)法官應先調查自白之真實性,再調查自白之任意性(C)法官應要求被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 156 條Ⅲ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

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

之方法。

【評論主題】74經總統公佈之法律,若其立法過程有瑕疵,該法律是否有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A)釋憲機關不得審查立法過程(B)立法過程有瑕疵,該法律自然無效(C)應尊重議會自律原則,由議會認定(D)立法瑕疵明顯

【評論內容】

釋字第 342 號

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程序,除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是以總統依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立法院移送而公布之法律,縱有與其議事規範不符之情形,然在形式上既已存在,仍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發生效力。法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為牴觸憲法,亦即有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者,則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

【評論主題】16 甲為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之公務員,乙認為甲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欲申請甲迴避。請問乙應向何機關提出申請?(A)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B)嘉義縣政府 (C)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D)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 33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申請迴避︰

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

不服行政機關之駁回決定者,得於五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受理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

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在其所屬機關就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停止行政程序。但有急迫情形,仍應為必要處置。

公務員有前條所定情形不自行迴避,而未經當事人申請迴避者,應由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依職權命其迴避。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所稱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A)怠報金 (B)罰金 (C)行政規費 (D)怠金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下:

一、稅款、滯納金、滯報費、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短估金。

二、罰鍰及怠金。

三、代履行費用。

四、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Ex:行政規費

【評論主題】17 依照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必須踐行之程序?(A)公告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B)訂定一定期間,任何人得於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C)下達於所屬機關或屬官(D)登載於政

【評論內容】

第 160 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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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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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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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評論主題】53 下列關於行政訴訟上共同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A)必要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不論有利、不利於共同訴訟人,其效力皆及於全體(B)原告請求撤銷之行政處分如係二以上機關共同為之者,被告應屬於固有必要

【評論內容】

A.  行政訴訟法第39條:

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B.  行政訴訟法第37條:

二人以上於下列各款情形,得為共同訴訟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

一、為訴訟標的之行政處分係二以上機關共同為之者。

二、為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或法律上利益,為其所共同者。

三、為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或法律上利益,於事實上或法律上有同一或同種類之原因者。

C. 行政訴訟法第38條:

共同訴訟中,一人之行為或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及關於其一人所生之事項,除別有規定外,其利害不及於他共同訴訟人。

D.行政訴訟法第40條:

共同訴訟人...

【評論主題】46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人民請求國家賠償被拒絕時,原則上應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B)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C)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得針對同

【評論內容】

國賠法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行起訴。

【評論主題】宋太祖嘗彈雀於後苑,或稱有急事請見。上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之,對曰:「臣以為尚亟於彈雀。」上愈怒,舉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乎?」對曰:「臣不能訟陛下

【評論內容】趙匡胤曾在後苑用彈弓打鳥玩,有人報告說有急事求見,趙匡胤馬上會見,結果那人報告的事情是很普通的事。趙匡胤非常生氣,就責問那個人,那人回答:“我認為這件事比陛下玩鳥急。”趙匡胤更加生氣,用斧頭的柄撞擊那人的口,那人被撞落兩顆牙齒。他慢慢的撿起牙齒,放入懷中,趙匡胤罵他說:“你撿起牙齒,是不是想要告我?”那人說:“我不能告陛下,不過,自然會有歷史記錄官把這件事記錄下來。”趙匡胤聽到這裏,比較高興,賞賜很多金銀綢緞給這個人表示慰問。

【評論主題】7歐陽脩〈上范司諫書〉:「布衣韋帶之士,窮居草茅,坐誦書史,常恨不見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職,不敢言;或曰我位猶卑,不得言;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終無一人言也,可不惜哉!」文章評論為官者畏慎的態度,以

【評論內容】

貧寒窮苦的讀書人,困厄地居住在茅草屋里,坐著誦讀經書史籍,常常抱怨自己不被朝廷重用。等到被任用,又說那不是我的職責,不敢進言;或者說我的地位卑微,不能進言;又說我有所等待。這樣最終也沒有一個人進言,難道不可惜嗎?

【評論主題】9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項人員之任命須經立法院同意?(A) 行政院院長 (B) 司法院院長 (C) 內政部部長 (D) 最高法院院長

【評論內容】

最高法院院長依法院組織法第50條,係特任官,由總統任命,並無固定之任期

【評論主題】23 衍生自代議政治的政府失靈包括下列那一種現象?(A)中央集權,地方無法落實地方自治 (B)公部門績效衡量不易,績效評估往往流於形式(C)肉桶立法,政府資源配置不符合最大多數人之利益 (D)官僚組織

【評論內容】

造成政府失靈的主要原因如下:

1. 直接民主問題:

公民參與的直接民主,係以投票方式決定政策,選舉結果可以為特定政策提供明確方向,但是多數決的制度,面臨功能性問題,因為沒有一種投票制度可達到公平又能意見一致,也容易因此而產生「多數暴政」。

2.代議政府的問題:

民選公職人員,主要任務是制定與執行公共政策,然而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可能受到本身利益、時間、財務限制的影響,產生競租行為,會制定不合理不必要的政策,較典型的例子:肉桶法案與滾木立法。

3.機關提供財貨問題:

政府提供公共財之預算,受到民意機關控制,預算支用效率不彰,機關本身也無成本觀念,導致無效率。

4.分權政府問題:

分權...

【評論主題】9 刑法對於公然陳列猥褻物品者設有處罰之規定,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此為對性言論之表現形成過度封鎖與歧視(B)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此規定對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限制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17 號

依本解釋意旨,上開規定對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並未為過度之封鎖與歧視,對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限制尚屬合理,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要無不符,並未違背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本旨。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本院釋字第四0七號解釋參照),其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評論主題】三、填充:請在(  )中填入適當的標點符號。【題組】1.要是老先生今晚還沒恢復清醒,那病情恐怕就( ○1 )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26 條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C選項如何改?

【評論主題】12.豔「ㄒㄧㄢˋ」

【評論內容】

結社自由: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自由。

集會自由:指的是多數人為達到某一特定的共同目的,在同一時間內聚集於同一處所,以自由發表意見、演講或討論問題之活動。

【評論主題】【題組】⑵保險公司委託保險公證人介入賠案公證工作有何優點?(8 分)

【評論內容】

原文: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事,惟此生耳。翻譯:我家的小孩才能都很平庸,日後能夠繼承我的志業的阿!就只有史可法而已阿!出自:方苞<左忠毅公軼事>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民法881條之4(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期日)最高限額抵押權得約定其所擔保原債權應確定之期日,並得於確定之期日前,約定變更之。前項確定之期日,自抵押權設定時起,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

【評論主題】2. Brown 太太正在準備熱狗,Cody 最喜歡的食物。

【評論內容】

釋字618

系爭規定限制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作為擔任公務人員之要件,實乃考量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之差異,及融入臺灣社會需經過適應期間,且為使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於擔任公務人員時普遍獲得人民對其所行使公權力之信賴,尤需有長時間之培養,系爭規定以十年為期,其手段仍在必要及合理之範圍內,立法者就此所為之斟酌判斷,尚無明顯而重大之瑕疵,難謂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

【評論主題】10. 「ㄑㄧㄤˇ」褓

【評論內容】

民法899-1

【評論主題】一、有關指紋辨識,請回答下列問題:【題組】⑴圖示和說明指紋分類的弧型紋型之特徵。(6 分)

【評論內容】

相對法律保留:由法律直接規範或由有法律明確依據之行政命令加以規範。

【評論主題】三、非選題(共 33 分,請詳列計算過程,並標示答案及單位,未標示答案及單位扣 1 分) 1.已知 log2=0.3、log3=0.5,25°C 時水之離子積常數為 10-14:【題組】 (1)某溶液

【評論內容】

泰勒:科學管理學派 研究焦點:基層員工

費堯:行政管理學派 研究焦點:中高階層

【評論主題】26 憲法第8 條第1 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和憲法第77 條規定之「司法機關」所指之範圍:(A)前者較寬(B)後者較寬(C)完全相同(D)完全不同

【評論內容】釋字第392號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自非僅指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而言,而係包括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司法機關。

【評論主題】二、區域計畫完成通盤檢討公告實施後,不屬於區域計畫法第 11 條之非都市土地,符合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者;當辦理分區變更,欲申請開發之案件,應符合何款條件,得經審議許可開發?(25 分)

【評論內容】

法務部有針對《通知限期改善》《按日連續處罰》之性質所做的函釋:

1.通知限期改善性質:雖課予相對人一定義務而屬不利處分,但其不具裁罰性質,非行政罰,係單純不利之行政處分(單純命義務人排除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

【評論主題】二、測量時難免有“誤差",請依誤差的來源加以分類之,並說明這些誤差的起因及如何避免(或因應之道)?(15 分)

【評論內容】

參最高法院 93 年台上字第 920 號判決:

nn按有服從特別權力關係義務之人,其本身亦屬人民,故於其執行公務時,受其他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不法之侵害,當亦得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評論主題】四、⑴乳酸菌(Lactic acid bacteria)常用在乳品和蔬菜的食品發酵(Food fermentation)中,常被視為益生菌,請說明乳酸菌有何有益人類健康的功能。(10 分)

【評論內容】韋伯(Max Weber)認為,理想型的官僚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合理權威」的基礎上

【評論主題】【題組】 ⑶承上述,分別敘述 DASH 飲食中考量這些營養素的各營養素原理?(6 分)

【評論內容】財團法人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80881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76 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評論主題】【題組】 ⑶電壓增益 vo/vi =?(8 分) vo(提示:此電路為一串-並之負回授放大器)

【評論內容】

公共管理者:

1.廣義:(1)民意首長。(2)政務官

2.狹義:常任文官

【評論主題】五、請繪製下列內螺紋之右側視圖。(10 分)

【評論內容】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條之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等,均係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其應向選民負責,隨選民意向而進退,與經依法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別,尚非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不適用該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