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欣】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7.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稅率為 (A)0﹪ (B)10﹪ (C)20﹪ (D)54﹪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  遺產稅按被繼...

【評論主題】16.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 (A)營利事業所得稅 (B)家庭所得稅 (C)企業所得稅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1條  所得稅分.....看...

【評論主題】177.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稅率為 (A)0﹪ (B)10﹪ (C)20﹪ (D)54﹪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  遺產稅按被繼...

【評論主題】16.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 (A)營利事業所得稅 (B)家庭所得稅 (C)企業所得稅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1條  所得稅分.....看...

【評論主題】38.關於支付命令修法後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具有執行力 (B)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之效力(C)需釋明 (D)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加以救濟

【評論內容】民國104年6月15日民法第521條修正理由:一、參酌德國及日本之督促程序制度,未於法定期內提出異議之支付命令僅得據以聲請假執行裁定,仍不具既判力。原法賦予確定之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雖有便利債權人行使權利之優點,但對於債務人之訴訟權保障仍有不足之處,為平衡督促程序節省勞費與儘早確定權利義務關係之立法目的,及債務人必要訴訟權保障之需求,確定之支付命令雖不宜賦予既判力,惟仍得為執行名義,爰修正原條文第1項規定。

【評論主題】15 下列關於民法第 767 條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回復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B)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妨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C)不動產役

【評論內容】所有權與地上權可同時存在,若地上權因時效而取得登記,此時所有權人有容忍義務,不得再為所有權之主張

【評論主題】66 甲起訴主張乙於某日打傷甲致其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為此起訴請求賠償,在審理中,兩造爭執甲受有損失,而應行鑑定。問:關於此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起訴尚未表明訴訟標的(B)在證據調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326條規定,鑑定人由受訴法院選任,並定其人數。(第1項)法院於選任鑑定人前,得命當事人陳述意見;其經當事人合意指定鑑定人者,應從其合意選任之。但法院認其人選顯不適當時,不在此限。(第2項)已選任之鑑定人,法院得撤換之。(第3項)

【評論主題】29 甲遺失金戒指,被大學生乙拾得,乙賣給善意的同學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金戒指所有權仍為甲所有(B)甲可以於 2 年內向丙請求回復該金戒指(C)若丙返還金戒指於甲,得向甲請求償還其支出之價

【評論內容】民法第949條第1項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評論主題】五、請說明崩積層之可能工程特性以及評估崩積層邊坡穩定性困難之原因。(1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悠遊卡為支付工具之一種,自應依本條論罪。

【評論主題】【題組】(九)恆星的光譜型態 O、B、A、F、G、K、M、L、T 當中,目前已知的兩、三千顆系外行星多半圍繞著類似太陽類型的恆星。為什麼?

【評論內容】本題考點在於甲槍殺乙之「行為」與最後發生乙死亡的「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條件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之存在,而依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本題乙死亡之結果發生,係因救護車發生車禍所致,屬於偶然發生之事實,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不成立既遂犯,只能論以殺人未遂罪。

【評論主題】15 下列關於民法第 767 條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回復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B)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妨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C)不動產役

【評論內容】所有權與地上權可同時存在,若地上權因時效而取得登記,此時所有權人有容忍義務,不得再為所有權之主張

【評論主題】66 甲起訴主張乙於某日打傷甲致其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為此起訴請求賠償,在審理中,兩造爭執甲受有損失,而應行鑑定。問:關於此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起訴尚未表明訴訟標的(B)在證據調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326條規定,鑑定人由受訴法院選任,並定其人數。(第1項)法院於選任鑑定人前,得命當事人陳述意見;其經當事人合意指定鑑定人者,應從其合意選任之。但法院認其人選顯不適當時,不在此限。(第2項)已選任之鑑定人,法院得撤換之。(第3項)

【評論主題】29 甲遺失金戒指,被大學生乙拾得,乙賣給善意的同學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金戒指所有權仍為甲所有(B)甲可以於 2 年內向丙請求回復該金戒指(C)若丙返還金戒指於甲,得向甲請求償還其支出之價

【評論內容】民法第949條第1項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評論主題】五、請說明崩積層之可能工程特性以及評估崩積層邊坡穩定性困難之原因。(1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悠遊卡為支付工具之一種,自應依本條論罪。

【評論主題】【題組】(九)恆星的光譜型態 O、B、A、F、G、K、M、L、T 當中,目前已知的兩、三千顆系外行星多半圍繞著類似太陽類型的恆星。為什麼?

【評論內容】本題考點在於甲槍殺乙之「行為」與最後發生乙死亡的「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條件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之存在,而依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本題乙死亡之結果發生,係因救護車發生車禍所致,屬於偶然發生之事實,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不成立既遂犯,只能論以殺人未遂罪。

【評論主題】41寄件人對其所發未貼郵票之回信信封 回信人交付郵資及手續費者稱為:(A)廣告回信(B)雙掛號回信(C) 限時回信(D)普通信函

【評論內容】本題題目是否有疑義?郵件處理規則第33條:寄件人對其所發未貼郵票之回信信封、明信片、徵詢函回答表件或刊在報章雜誌之空白回信卡片或貼紙,經回信人寄回時,「代」回信人交付郵資,並按件計付手續費者,為廣告回信。本題題目為「回信人交付郵資及手續費」,不知是不是題目漏寫「代」字?不然此題答案應該是(D)才對。因為廣告回信是寄件人付郵資及手續費;而回信人付郵資之情形應屬普通信函!

【評論主題】84.下列何者違反物權法定主義? (A)甲設定不移轉質物占有的質權於乙 (B)甲設定不移轉抵押物占有的抵押權於乙 (C)甲為擔保將來發生的債權,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於乙 (D)甲在自己土地上方空間,設定

【評論內容】民法第884條規定,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評論主題】60.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 號,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的相關規定,主要意旨為何? (A)違憲,對人身自由之重大限制(B)違憲,未得法律具體明確授權限制遷徙自由 (C)合憲,符合法律保留原

【評論內容】釋字第443號:「......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徒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8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2594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種程序規定不適用該法?(A)行政處分程序 (B)行政處罰程序 (C)處理陳情程序 (D)外國人入出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評論主題】38.關於支付命令修法後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具有執行力 (B)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之效力(C)需釋明 (D)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加以救濟

【評論內容】民國104年6月15日民法第521條修正理由:一、參酌德國及日本之督促程序制度,未於法定期內提出異議之支付命令僅得據以聲請假執行裁定,仍不具既判力。原法賦予確定之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雖有便利債權人行使權利之優點,但對於債務人之訴訟權保障仍有不足之處,為平衡督促程序節省勞費與儘早確定權利義務關係之立法目的,及債務人必要訴訟權保障之需求,確定之支付命令雖不宜賦予既判力,惟仍得為執行名義,爰修正原條文第1項規定。

【評論主題】36 甲、乙、丙、丁、戊 5 人共有一 A 轎車,應有部分各五分之一。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經乙、丙之同意,得將 A 車設定質權於庚(B)甲經丁、戊之同意,得將 A 車出租於辛(C)

【評論內容】

(A)甲經乙、丙之同意,得將A車設定質權於庚→X

★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B)甲經丁、戊之同意,得將A車出租於辛→○

★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而共有物之出租,乃典型之利用行為而屬前開規定管理權能之範圍,則共有人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即得將共有物出租予他人。故本題甲得經丁、戊之同意,將A車出租於辛。

(C)甲得未經乙、丙、丁、戊之同意,將自己之應有部分設定質權於壬→○

★民法第819條第1項規定,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D)甲得未經乙、丙、丁、戊之同意,修補A車之破輪胎→○

★民法第820條第5項規定,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關於民法第 767 條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回復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B)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妨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C)不動產役

【評論內容】所有權與地上權可同時存在,若地上權因時效而取得登記,此時所有權人有容忍義務,不得再為所有權之主張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A)高雄市議員 (B)臺灣銀行經理 (C)內政部科長 (D)國防部上校副處長

【評論內容】我到現在才知道議員是無給職!真是辛苦~

【評論主題】66 甲起訴主張乙於某日打傷甲致其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為此起訴請求賠償,在審理中,兩造爭執甲受有損失,而應行鑑定。問:關於此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起訴尚未表明訴訟標的(B)在證據調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326條規定,鑑定人由受訴法院選任,並定其人數。(第1項)法院於選任鑑定人前,得命當事人陳述意見;其經當事人合意指定鑑定人者,應從其合意選任之。但法院認其人選顯不適當時,不在此限。(第2項)已選任之鑑定人,法院得撤換之。(第3項)

【評論主題】29 甲遺失金戒指,被大學生乙拾得,乙賣給善意的同學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金戒指所有權仍為甲所有(B)甲可以於 2 年內向丙請求回復該金戒指(C)若丙返還金戒指於甲,得向甲請求償還其支出之價

【評論內容】民法第949條第1項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評論主題】30 關於分別共有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土地共有人處分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主張優先購買權(B)共有人就共有土地之管理如有訂立分管契約,該契約原屬共有人間之債權契約,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

【評論內容】

★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規定,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權利移存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所分得之部分:

一、權利人同意分割。

二、權利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三、權利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評論主題】五、請說明崩積層之可能工程特性以及評估崩積層邊坡穩定性困難之原因。(1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悠遊卡為支付工具之一種,自應依本條論罪。

【評論主題】【題組】(九)恆星的光譜型態 O、B、A、F、G、K、M、L、T 當中,目前已知的兩、三千顆系外行星多半圍繞著類似太陽類型的恆星。為什麼?

【評論內容】本題考點在於甲槍殺乙之「行為」與最後發生乙死亡的「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條件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之存在,而依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本題乙死亡之結果發生,係因救護車發生車禍所致,屬於偶然發生之事實,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不成立既遂犯,只能論以殺人未遂罪。

【評論主題】五、請說明崩積層之可能工程特性以及評估崩積層邊坡穩定性困難之原因。(1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悠遊卡為支付工具之一種,自應依本條論罪。

【評論主題】【題組】(九)恆星的光譜型態 O、B、A、F、G、K、M、L、T 當中,目前已知的兩、三千顆系外行星多半圍繞著類似太陽類型的恆星。為什麼?

【評論內容】本題考點在於甲槍殺乙之「行為」與最後發生乙死亡的「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條件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之存在,而依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本題乙死亡之結果發生,係因救護車發生車禍所致,屬於偶然發生之事實,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不成立既遂犯,只能論以殺人未遂罪。

【評論主題】關於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A)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B)法院不應受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C)法院認原判決訴訟程序重大瑕疵時,得廢棄原判決而將案件發回(D)僅一造上訴而他造未上訴或附帶上訴時

【評論內容】上訴法院不許為較原判決更不利之裁判(即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及超越不服之範圍為更有利之裁判(即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是被上訴人既未對原審不利於被上訴人之判斷提出上訴或附帶上訴,上訴法院自不得就原審有利於上訴人之判斷更為不利益之判斷(臺灣高等法院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1號)

【評論主題】五、請說明崩積層之可能工程特性以及評估崩積層邊坡穩定性困難之原因。(1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悠遊卡為支付工具之一種,自應依本條論罪。

【評論主題】四、下列雙烯(diene)和反應性極高的親雙烯(dienophile)進行加熱反應(Diels-Alderreaction)。請預測下列反應的主要產物並畫出可能的反應機構:(每小題 5 分,共 20

【評論內容】此題答案有誤!按美鈔在國內雖有事實之流通力,惟並不具強制通用之效力,故非屬通用貨幣,惟美鈔係以財產權為其內容,且其權利之發生移轉或行使均以占有該美鈔為要件,故屬有價證券。又偽造有價證券後復持以行使,其行使之低度行為應為偽造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論以偽造有價證券罪。故本題答案應為A~

【評論主題】【題組】(九)恆星的光譜型態 O、B、A、F、G、K、M、L、T 當中,目前已知的兩、三千顆系外行星多半圍繞著類似太陽類型的恆星。為什麼?

【評論內容】本題考點在於甲槍殺乙之「行為」與最後發生乙死亡的「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條件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之存在,而依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本題乙死亡之結果發生,係因救護車發生車禍所致,屬於偶然發生之事實,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不成立既遂犯,只能論以殺人未遂罪。

【評論主題】三、請設計並繪圖說明一自行車道的休憩據點,且以圖說說明各項設施及車道的配置方式。(2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本題昆隆為13歳,依刑法規定,其犯罪行為不罰。但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院審理。

【評論主題】行為人甲,將原有舊機車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使用強力膠將其黏貼在另一部機車引擎上。關於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甲應成立偽造準文書罪(B)甲應成立偽造特種文書罪(C)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評論內容】

此題答案應為(A)

★按汽車之引擎號碼,係汽車製造廠出廠之標誌,乃表示一定用意之證明,依刑法第220條第1項規定,為以私文書論。行為人如擅自將其中部分號碼數字,予以變動更改,應成立變造私文書罪;如擅將全部號碼塗銷,另以其他號碼代之,即係消滅原文書而重新製作完全不同之文書,則為偽造而非變造(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3472號判決意旨參照)

★故本題甲將原有舊機車上之引擎號碼鋸下,使用強力膠將其黏貼在另一部機車引擎上,應屬偽造準私文書行為,而非變造。

【評論主題】一、簡述坡地排水系統之規劃設計原則與施工作業應注意事項。(20 分)

【評論內容】民法第304條第2項規定:由第三人就債權所為擔保,除該第三人對於債務之承擔已為承認外,因債務之承擔而消滅。

【評論主題】三、說明玉米、荖葉、南瓜、蘆筍、甘藍等五種作物行異花授粉之原因。(20 分)

【評論內容】本題選項(A)及選項(D)好像都是錯的,為何答案為(C)?

【評論主題】四、四個異動對同一標的物做操作,其動作序列如下 表,請分別以 : 【題組】X-Locking(X 鎖-鎖定法)、

【評論內容】(A)平等權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B)自由權 憲法第8條~第14條規定人民享有各種自由權。 (C)生存權 憲法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D)名譽權 憲法並未明文規定,適用憲法第23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