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528條 (假扣押裁定及抗告)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法院為裁定前,應使債權人及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抗告法院認抗告有理由者,應自為裁定。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者,在駁回假扣押聲請裁定確定前,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不受影響。
【角胡麻】評論
(A)債權人就非金錢而得易為金錢請求的請求,得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強制執行 (B)債權人就附條件或期限的金錢請求,不得聲請假扣押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A)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B)(C)關於假扣押聲請的裁定,不得抗告 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C)(D)假扣押的聲請,僅能由假扣押標的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假扣押之聲請,由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D)
【LaLa Chen】評論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CH 9 保全程序15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應向法院聲請: (B)假扣押21 就保全程序的假扣押聲請而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人就非金錢而得易為金錢請求的請求,得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強制執行
【VIP(免費)】評論
速解:假扣押不論是否登記或繫屬,都不是專屬管轄第 524 條
【免費享解】評論
速解:假扣押不論是否登記或繫屬,都不是專屬管轄第 52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