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藥事法施行細則中對於藥商管理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親自主持藥局業務之藥師、藥劑生,均應親自在營業場所執行業務,其不在場時,應於門口懸掛明顯標示
(B)藥商登記事項如有變更,藥商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原核准登記之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C)藥商聘用之管理或監製人員,因解聘、辭聘或其他原因不能執行其任務而未另行聘置時,應即停止營業,並申請停業或歇業之登記
(D)西藥販賣業者,由藥劑生駐店管理時,其營業項目應加註不販賣麻醉藥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3255
統計:A(14),B(1001),C(76),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藥事法施行細則(A) §18(B) §15 II → 前項應辦理變更登記事項,藥商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核准登記之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C) §17(D) §11 II

【用戶】高敬智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B 15日內

【用戶】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藥事法施行細則 (A) §18 (B) §15 II → 前項應辦理變更登記事項,藥商應自事實發生.....看完整詳解

【用戶】海苔可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藥商:15天內  每次停業不可超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