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小雯幼教師】評論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 七 條---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 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 並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第 十五 條校外教學---照顧者與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八;與二歲以上未滿三歲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三;對有特殊需求之幼兒,得安排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志工一對一隨行照顧。
【湘婷】評論
王立杰有嗎王立杰有嗎
【Hsin Yu】評論
王立杰 十三版 第二章109頁
【謝晶晶】評論
以狹義的來說其實選項B也有問題~並非戶外教學都要有家長同意書(只有需要乘車者),雖然大家應該都會發同意書!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需乘車者,應備有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109淳淳老師加油】評論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 七 條---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 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
【小兔兔】評論
c.特殊需求之幼兒,得安排志工以一對一的比例隨行照顧
【淳淳老師加油】評論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 七 條---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 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