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uranusgod】評論
釋字第 573 號: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本院釋字第四九0號解釋參照)。
【you zhen chen】評論
人民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人民有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的自由因此,C錯,不可限制某部長參與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