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何者不為我國所規定的離婚方式?
(A)經法院調解和解之離婚
(B)分居 5 年而解消婚姻之離婚
(C)夫妻合意依法為戶籍登記之離婚
(D)夫妻有法律所規定之離婚事由而向法院請求裁判之離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1735
統計:A(483),B(7846),C(328),D(43),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 554號

用户評論

Jessie Hung】評論

(A)民法第1052-1條規定(B)無(C)民法第1049,1050條規定(D)民法第1052條規定  

一定成功】評論

民法1052夫妻之★★,★★★★★★★★...

shuweichang】評論

民法第 1049 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第 1050 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第 1052 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