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油】評論
國內資優班於國小三年級始招生成班
【我可以!】評論
資優學前: 特教方案
【阿君】評論
http://tygerc.ffjh.tyc.edu.tw/Guest/MenuDetail.aspx?linkid=365
【林怡芬】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35條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 故學前階段的資優教育不得成立資優班;而國民教育階段(國小及國中)的資優班則採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