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員額表」(法院組織法第 33 條附表)之規定,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之類別共分幾類?
(A)4類
(B)5類
(C)6類
(D)7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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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ong】評論

第33條(高等法院之類別及員額)﹝1﹞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之類別及員額,依附表之規定。(依其員額共分5類)﹝2﹞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