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評論
釋字第445號: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
【是非題】評論
(B)「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 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 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
【Pin】評論
只要想統促黨可以上街遊行抗議,就可知B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