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訴請乙返還借款新臺幣 500 萬元,第一審判決乙敗訴。乙不服而上訴,第二審與第三審法院均維持原判。乙敗訴之判決於民國 95 年 3 月 1 日確定。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題組】⑴若乙於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始知悉原確定判決之訴訟未經合法代理,乙可否提起再審之訴?(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2691
統計:A(57),B(2),C(72),D(1577),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條件、申請歸化要件

用户評論

【用戶】越王句踐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撤回,註銷,撤銷]這三者有差別??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23條(戶籍撤銷之登記)nn  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喪失或撤銷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nnn

【用戶】shellyta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19條修法:兩年內,應予撤銷。逾五年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