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刑事訴訟法第 181 條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 1 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又同法第 186 條第 2 項規定:「證人有第 181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設證人甲依刑事訴訟法第 181 條規定享有拒絕證言權,但檢察官訊問時漏未告以得拒絕證言,且將某甲之證述用作對被告乙不利之證據之一,而向法院提起公訴。被告乙在法院審理時,可否以檢察官對甲之訊問違反上開法律規定,主張甲之證述並無證據能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94861
統計:A(2323),B(8),C(3),D(1),E(0)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Wun Jyu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第 4 條 戶籍登記,指下列登記:一、【身分登記】:(一)出生登記。(二)認領登記。(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四)結婚、離婚登記。(五)監護登記。(六)輔助登記。(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二、初設戶籍登記。三、【遷徙登記】:(一)遷出登記。(二)遷入登記。(三)住址變更登記。四、分(合)戶登記。五、出生地登記。...

【用戶】加油!信念必達!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104年1月21日修正此條文戶籍法  第4條(戶籍登記項目)  戶籍登記,指下列登記:  一、身分登記:  (一)出生登記。  (二)認領登記。  (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  (四)結婚、離婚登記。  (五)監護登記。  (六)輔助登記。  (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九)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  (一)遷出登記。  (二)遷入登記。  (三)住址變更登記。  四、分(合)戶登記。  五、出生地登記。  六、依其他法律所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