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對未滿 18 歲人之刑罰規定?
(A)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不罰
(B)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C)未滿 18 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D)未滿 18 歲人所犯罪名之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得減輕其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1),B(0),C(4),D(7),E(0)

用户評論

cgd94563】評論

中華民國刑法第 63 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Shelly】評論

????那這條是?是跟年齡無關,精神方面的嗎?那15歲殺人說是得減輕而非應減輕???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第 18 條

幫按讚】評論

因為前面已經有「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表示無論如何18↓~80↑被判死刑或無期都要減刑,減輕其刑前面不需要多個贅字「應」語氣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