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下列何者非屬婚姻關係消滅之事由?
(A)夫妻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
(B)夫妻一方因疾病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生死不明滿 3 年
(D)夫妻持書面離婚協議,並有 2 證人簽名,親自於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之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5),C(7),D(2),E(0)

用户評論

Cheryl (休息中)】評論

婚姻關係消滅之原因: 1死亡 2離婚 3婚姻之撤銷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民法第971條

Shunni】評論

考選部公布更正答案備  註: 第34題答B或C或BC者均給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