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幼兒園 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每班以多少人為限?
(A)12 人
(B)16 人
(C)18 人
(D)20 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5919
統計:A(79),B(297),C(6),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8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16人為限「3歲以上幼兒」─30人為限「2歲~入小學前的混齡班」─15人為限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8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16人為限「3歲以上幼兒」─30人為限「2歲~入小學前的混齡班」─15人為限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8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16人為限「3歲以上幼兒」─30人為限「2歲~入小學前的混齡班」─15人為限

【用戶】皮諾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第 16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