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高級中學法之規定,以下何事項「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定之」?
(A)高級中學入學資格,其同等學力之標準
(B)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招生方式、實施區域、範圍、方法等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C)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之條件、程序、附設職業類科或國民中小學部等事項
(D)各類高級中學之課程標準或綱要及設備標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2069
統計:A(29),B(639),C(203),D(5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法規大意(核心法規分析)

用户評論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高級中學法 103年已廢本題已不適用

【用戶】Judy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若依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下面法律類似選項B的內容第 40 條第三十五條至前條所定多元入學招生方式與對象、實施區域、範圍與方法、辦理時間、各類招生方式名額比率、特色招生之考試與甄選方式、就學區之劃定原則與程序、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組織分工、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不受限制之學校、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高級中學法 103年已廢本題已不適用

【用戶】Judy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若依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下面法律類似選項B的內容第 40 條第三十五條至前條所定多元入學招生方式與對象、實施區域、範圍與方法、辦理時間、各類招生方式名額比率、特色招生之考試與甄選方式、就學區之劃定原則與程序、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組織分工、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不受限制之學校、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Judy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若依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下面法律類似選項B的內容第 40 條第三十五條至前條所定多元入學招生方式與對象、實施區域、範圍與方法、辦理時間、各類招生方式名額比率、特色招生之考試與甄選方式、就學區之劃定原則與程序、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組織分工、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不受限制之學校、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皮諾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廢 高級中學法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A) 高級中學入學資格,其同等學力之標準(B) 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招生方式、實施區域、範圍、方法等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第 3 條高級中學入學資格,須具有國民中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者,經入學考試、推薦甄選、登記、直升、保送、申請或分發等方式入學;其同等學力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A)高級中學修業年限以三年為原則。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招生方式、實施區域、範圍、方法、招生對象、辦理時間、組織分工、名額比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定之。(B)(C) 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之條件、程序、附設職業類科或國民中小學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