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瑩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七、職員:(一)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九十人以下者,置專任一人;九十一人至 一百八十人者,置專任二人;一百八十一人至二百七十人者,置專 任三人;二百七十一人以上者,置專任四人。六、廚工:(一)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九十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每九十 人增置一人,不足九十人以九十人計;上開人員得以進用部分工時 工作者方式為之。(二)私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每一百二十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 每一百二十人增置一人,不足一百二十人以一百二十人計;上開人 員得以進用部分工時工作者方式為之。直轄市立、縣(市)立、鄉(鎮、市)立幼兒園,按招收人數或班級數,依下列規定設各組:一、九...
【用戶】瑩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七、職員:(一)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九十人以下者,置專任一人;九十一人至 一百八十人者,置專任二人;一百八十一人至二百七十人者,置專 任三人;二百七十一人以上者,置專任四人。六、廚工:(一)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九十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每九十 人增置一人,不足九十人以九十人計;上開人員得以進用部分工時 工作者方式為之。(二)私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每一百二十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 每一百二十人增置一人,不足一百二十人以一百二十人計;上開人 員得以進用部分工時工作者方式為之。直轄市立、縣(市)立、鄉(鎮、市)立幼兒園,按招收人數或班級數,依下列規定設各組: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