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哪一項教育措施較屬於「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理念的策略?
(A)常態編班
(B)教育優先區
(C)全面免學費
(D)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73995
統計:A(165),B(10712),C(70),D(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機會均等

用户評論

【用戶】Hannah Cho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1967年英國卜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的公布,改變了民眾對【教育均等】一詞的界定,因為引進了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的觀念,至此階段,【教育均等】的意涵已由原來入學機會及接受共同教育機會的均等,擴大至使來自社經地位不利的學生,有得到補償文化經驗不足的機會。積極性差別待遇係指個體處於不利的情況,政府應該積極地介入,給予特別優厚的待遇,透過一套完善的補償計畫或策略,以減少文化不利(culturally disadvantaged)與文化剝奪(culturally deprivation),造成弱勢者與一般者程度上的差異。因此,教育資源的分配,要能考慮到對象的特殊條件而給予不同的投入。綜合言之,人因為後天環境與先天能力的不同,而形成不公平的生存競爭或教育機會的不均等,必須藉由教育或法令的後天力量加以補救,即所謂之積極性差別待遇。

【用戶】Cindia Y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 選項「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請參考陳嘉陽 新版第六冊,中冊,第十三章 教師專業發展,P.570~572

【用戶】Latt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教育優先區(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