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超過三年者,效力為何?
(A)縮短為三年
(B)團體協約無效
(C)由團體協約當事人決定之
(D)由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0445
統計:A(453),B(28),C(44),D(14),E(0)
用户評論
【用戶】Mini Ch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28條(存續期限)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用戶】張洺慈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團體協約法-5團體協約之存續時間第28條(存續期限)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者,縮短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