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立法委員選舉及產生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百分之五政黨門檻規定會造成選票不等值之情況,牴觸選舉權與平等權
(B)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之立法委員共 34 人,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各政黨當選名 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C)由直轄市、縣市選出之立法委員共 73 人,依人口比例分配,每縣市至少一人,各政黨當 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D)立法委員選舉以政黨選舉票所得票數分配政黨代表席次,會造成政黨干預立法院之獨立運 作,牴觸民主共和國與國民主權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陳無名】評論

(A) 百分之五政黨門檻規定會造成選票不等值之情況,牴觸選舉權與平等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21號解釋文略以:「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並未違反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關於並立制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與上開增修條文規定內容相同,亦不生牴觸憲法之疑義。」AD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