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現行制度,關於憲法第 16 條保障之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迴避制度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B)基於訴訟權保障及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法定法官原則為我國應遵循之憲法原則
(C)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及管理措施,認違法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均得提起行政訴訟
(D)訴訟救濟應循普通訴訟或依行政訴訟為之,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性質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定之
(E)(一律給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困難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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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陳無名】評論

(A) 法官迴避制度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

凱撒】評論

還是不懂c啊 管理措施為什麼不能啊785說可以啊

柏翰】評論

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i9yZWxmaWxlLzExODM2LzM1MzE4L2RlYTY1ZmY1LWIyNzYtNDhkMS1hMWZjLTNkNDBhMDcwNDQyMC5wZGY%3d&n=5Lq65LqL6KGM5pS%2f6KGM54K65LiA6Ka96KGoLnBkZg%3d%3d非行政處分的就不能提行政訴訟,只能申訴、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