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9 被告甲涉嫌搶奪剛從郵局提款之被害人乙的皮包,經司法警察調查被害人乙,乙指稱甲在搶奪過程強行將乙踢倒在地,而作成詢問筆錄;偵查中檢察官並依法訊問被告甲,製作訊問筆錄。案經檢察官將被告甲以準強盜罪嫌提起公訴,審判中,檢察官對證人乙行主詰問,乙陳述被告甲於搶奪過程中並未強行將其踢倒在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偵查中檢察官訊問甲所製作的自白筆錄,為被告甲審判外之陳述,屬傳聞證據 
(B)倘法院基於審判中證人乙之陳述,認定被告甲僅構成搶奪罪,此種情形,被告甲雖無選任辯護人到庭為其辯護,法庭亦得逕行判決 
(C)檢察官不得使用司法警察對乙的詢問筆錄內容,作為彈劾審判中證人乙之信用性之證據 
(D)乙之詢問筆錄內容若較審判中之證言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被告甲犯罪事實所必要,得為證據 
(E)檢察官如要使用乙之警詢筆錄作為不利被告甲的證據,應由檢察官證明警詢筆錄的可信性及必要性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困難0.380435
統計:A(46),B(29),C(23),D(144),E(131)

用户評論

CCW】評論

A選項第159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甲是被告,不是被告以外之人,所以不是傳聞證據B選項第284條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案件無辯護人到庭者,不得審判。但宣示判決,不在此限。強制辯護從準備程序或審判程序開始就要具備

為退休前找一份好差事】評論

求解:A、B錯在那?

岩田光夫】評論

(A)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選項的甲不是被告以外之人(B)題目寫"案經檢察 官將被告甲以準強盜罪嫌提起公訴"刑訴31(審判中之強制辯護案件):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偵查中)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偵查中)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