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主任1 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之相關規定,自中華民國101 年8 月1 日施行,需於幾年內逐年完成設置?
(A)4 年
(B)5 年
(C)6 年
(D)7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3879
統計:A(81),B(405),C(27),D(11),E(0)

用户評論

Peiyi Chen】評論

☆ 國民教育法(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第 10 條    Ø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Ø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Ø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Ø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

108正式教師 茜】評論

國民教育法 (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