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乙擬對 A 實施擄人勒贖,將 A 挾持至拘禁處所,甲負責看守 A,由乙以電話向 A 之家人 B 勒索贖款,經約定贖款數額及付款處所,B 暗中報警。乙取得贖款回到拘禁處所即被警方逮捕。乙出發取贖後,甲因畏罪即將 A 釋放並逃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兩人之行為均成立擄人勒贖既遂
(B)甲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未遂,乙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既遂
(C)由於乙取得贖款後,尚在警方有效監控下,只能成立擄人勒贖未遂
(D)甲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之中止未遂,乙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之普通(障礙)未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746
統計:A(521),B(54),C(26),D(1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得逕行搜索、重傷害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上面各樓都說得很好,我試著解釋得更清楚:擄人勒贖,被害人被限制自由,而要求贖金時,即已既遂。加害人放棄取贖或既遂後釋放被害人,僅是刑法57條量刑的審酌罷了。

【用戶】Chang Tin W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有人覺得題目的敘事方式很詭異嗎?雖然不影響答案啦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347::意圖勒贖而擄人者,就既遂基本上後面都是繞圈圈......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348條l: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上面各樓都說得很好,我試著解釋得更清楚:擄人勒贖,被害人被限制自由,而要求贖金時,即已既遂。加害人放棄取贖或既遂後釋放被害人,僅是刑法57條量刑的審酌罷了。 其實「既遂的時點認定」是擄人勒贖很愛考的考點,就如同竊盜的「著手認定」,千萬要背喔。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上面各樓都說得很好,我試著解釋得更清楚:擄人勒贖,被害人被限制自由,而要求贖金.....

【用戶】Chang Tin W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有人覺得題目的敘事方式很詭異嗎?雖然不影響答案啦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347::意圖勒贖而擄人者,就既遂基本上後面都是繞圈圈......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348條l: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上面各樓都說得很好,我試著解釋得更清楚:擄人勒贖,被害人被限制自由,而要求贖金時,即已既遂。加害人放棄取贖或既遂後釋放被害人,僅是刑法57條量刑的審酌罷了。 其實「既遂的時點認定」是擄人勒贖很愛考的考點,就如同竊盜的「著手認定」,千萬要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