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法務部組織法§5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一、調查局(A):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防、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二、行政執行署:規劃及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事項。三、廉政署(B):規劃廉政政策及執行反貪、防貪及肅貪事項。四、矯正署:規劃矯正政策,指揮、監督所屬矯正機關(構)執行收容人之戒護管理、教化輔導、衛生醫療、假釋審查、作業及技能訓練等事項。五、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指揮偵查及辦理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事項。六、臺灣高等檢察署(D):辦理與監督所屬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實施偵查、實行公訴、刑事執行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事項。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1法務部為辦理廉政政策規劃,執行反貪、防貪及肅貪業務,特設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whappy501】評論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政策廉政署職掌「反貪」、「防貪」及「肅貪」工作,在反貪面,為使全民正確認識貪腐之危害,廉政署督導政風機構,擴大社會參與,落實全民反貪教育,並將廉政倫理的概念,推展至學校、社區及私人企業中,推動全面性的宣導工作。法務部調查局業務97年10月17日,法務部修正發布「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其中第4條第1項第4款設毒品防制處,分三科辦事。第8條規定毒品防制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二)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三)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四)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及集中保管、銷燬。(五)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六)毒品犯罪預防工作之研究。(七)毒品防制工作年報及工作手冊之編修。(八)其他有關毒品防制事項。毒品防制處現置處長1人,綜理處內業務,副處長1人,襄理處長辦理業務,簡任督察2人,下設三個科,各科業務分工如下:(一)跨境查處科:掌理與境外緝毒機構聯合查處毒品犯罪相關事宜。(二)案件偵辦科:專責辦理國內毒品查緝工作。(三)管制研析科:負責獲案毒品保管與處理及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建檔、統計、研究、分析與運用等相關業務。另為強化本局對毒品犯罪之機動打擊能力,於各調查處、站及地區機動工作站,設專組、專人全力投入線索發掘、偵查、偵辦等毒品犯罪防制工作。 C銓敘部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及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險、退休、撫卹、退撫基金、退撫儲金、激勵及協會等業務,為我國人事制度的核心機關。 (D) 臺灣高等檢察業務審核再議案件實行公訴審核裁判書類執行刑事裁判審核相驗案件檢察業務交流協辦保護業務為民服務 from:https://www.ttpc.mohw.gov.tw › ... 業務簡介 法務部調查局https://www.mjib.gov.tw › EditPage 銓敘部https://www.mocs.gov.tw › pages › list 臺灣高等檢察署https://www.tph.moj.gov.tw › Normalnod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