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統計:A:652,B:64,C:88,D:12,E:0
難度:非常簡單
【銘】評論
警械使用條例第10條之一第一項:內政部應遴聘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一司法警察機關之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1 條本辦法依警械使用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之申請,就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或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以下簡稱爭議事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十年者,得不為前項之調查 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內政部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申請,應遴聘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小組調查或處理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審議賠償責任(B)提供調查意見(C)相關行政責任調查(D)調查使用時機、過程
【cherry】評論
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內政部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申請,應遴聘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小組調查或處理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我要考上三等!!】評論
警械使用條例第 10-1 條內政部應遴聘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之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前項調查小組對於警械使用妥適性之判斷得考量使用人員當時之合理認知。第一項調查小組得提供司法警察機關使用警械之教育訓練及倫理促進等建議事項;其組織及運作方式,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