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將 1 部電動機車出售於乙,乙又將該車贈送並移轉所有權予丙。後來發現甲乃受監護宣告之人,但乙、丙不知此情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乃受監護宣告之人,故其所為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皆無效
(B)乙贈與丙之電動機車,因由受監護宣告之甲處所購得,故乙丙間之贈與契約無效,移轉電動機 車所有權之行為,亦無效
(C)善意的乙已將電動機車無償讓與丙,故不負返還之責
(D)善意的丙因善意受讓取得電動機車所有權,其受有利益雖有法律上原因,但基於衡平保護甲之 利益,甲得類推適用民法第 183 條規定,向丙請求返還電動機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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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評論

(B) 乙贈與丙之電動機車,因由受監護宣告之甲處所購得,故乙丙間之贈與契約無效,移轉電動機 車所有權之行為,亦無效=>1.甲受監護宣告,無行為能力,所為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均無效,因此機車仍為甲所有。2.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乙丙間贈與契約有效。3.移轉電動機車所有權之行為,因機車還是甲的,故屬無權處分,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