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公證人之墊款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1年
(B)2年
(C)5年
(D) 1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8,B:317,C:41,D:26,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小叮噹】評論

第 127 條

whappy501】評論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民法第 127 條